一、产品定义
经营性船舶抵押贷款是指我行向法人或自然人发放的,以其拥有的经营性船舶作为贷款抵押物,第一还款来源主要依赖于该抵押物经营收入的贷款。
经营性船舶是指已建造完成并投入商业性营运,且经营效益较好、现金流较充裕的干散货船、载货汽车滚装船、集装箱运输船和危化品运输船等船舶。
二、适用客户
借款人必须是经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具有从事船舶运输资格的企业法人,或对船舶拥有实际所有权和经营收益权的自然人,其用于抵押的经营性船舶必须已经正式投入商业性营运,抵押人对其拥有的经营性船舶享有独立、合法的处置权。
三、产品功能
经营性船舶抵押贷款的用途,可用于船舶运营期间的维护、维修及补充流动资金及其他合法资金需求。
四、额度、期限和利率
贷款额度。根据借款人实际需求确定贷款额度,贷款额度原则上不高于拟抵押船舶评估价值的60%。
贷款期限。根据抵押船舶未来经营收益和净现金流确定,原则上不超过5年。
贷款利率。经营性船舶抵押贷款实行灵活的定价政策,综合考虑销售回款、结算资金账户存款、同业定价等因素确定执行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