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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购贷款

一、产品定义

并购贷款,是指为满足并购方或其专门子公司在并购交易中用于支付并购交易价款的需要,以并购后企业产生的现金流、并购方综合收益或其他合法收入为还款来源而发放的贷款。

 

二、适用客户

(一)在我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二)依法合规经营,信用状况良好,没有信贷违约、逃废银行债务等不良记录;

(三)主业突出,经营稳健,财务状况良好,流动性及盈利能力较强,在行业或一定区域内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和良好的发展潜力;

(四)信用等级在AA级(含)以上,且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0万元或所有者权益不低于50000万元;

(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行行业信贷政策;

(六)与目标企业之间具有较高的产业相关度或战略相关性,并购方通过并购能够获得目标企业研发能力、关键技术与工艺、商标、特许权、供应或分销网络等战略性资源以提高其核心竞争能力;

(七)并购交易依法合规,涉及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准入、反垄断、国有资产转让等事项的,应按适用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取得或即将取得有关方面的批准。

 

三、产品功能

并购贷款用于满足并购方企业以实现合并或实际控制目标企业为目的的融资需求。

 

四、产品优势

(一)为并购方企业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

(二)为并购方企业提供专业的财务顾问服务,根据并购交易的特点和并购方的财务状况及业务要求,提供交易结构、融资方案设计服务,并协助并购各方办理相关的审批和交割手续。如并购方尚未选定目标企业,也可根据并购方的业务特点和并购需求,提供全流程的并购财务顾问服务。

 

五、额度、期限和利率

(一)并购贷款金额应综合考虑并购方融资需求、负债水平、经营能力、偿债能力、盈利能力、并购交易风险状况、并购后的整合情况预测,以及其他银行对该并购交易的融资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我行与他行针对该项并购的贷款之和不得超过并购交易所需资金的50%且不得超过并购方所有者权益的50%。

(二)并购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

 

六、申请资料

办理并购贷款业务,需按照本办法规定条件和《并购贷款尽职调查细则》要求对并购双方和并购交易进行调查分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并购双方基本情况、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

(二)并购双方是否具备并购交易主体资格,是否具备从事营业执照所确立的行业或经营项目的资质;

(三)并购协议的基本内容、并购协议在双方内部审批情况和在有关政府机构及监管部门的审批情况及进度;

(四)并购方与被并购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双方是否由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五)并购目的是否真实、是否依法合规,并购是否存在投机性及相应风险控制对策;

(六)并购交易涉及的交易资金总额、资金筹集计划、方式;

(七)并购后新的管理团队实现新战略目标的可能性;

(八)并购交易的后续计划、整合计划及其前景和风险,并购后财务数据和主要财务指标预测;

(九)并购交易涉及的股权是否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形,是否存在限制交易或转让的情形;

(十)涉及国有股权转让、上市公司并购、管理层收购或跨境并购的,还应调查分析相关交易的依法合规性和业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