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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承兑汇票质票承兑业务

一、产品定义

银行承兑汇票质票承兑业务(以下简称质票承兑业务),是指根据客户申请,以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作为质押,在规定条件下,由湖北银行按照质押票面金额的一定比例,为承兑申请人承兑一张或多张银行承兑汇票,并承诺在所签发汇票到期日对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的票据业务。

 

二、适用客户

质票承兑业务申请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经依法注册登记、法定地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

(二)在湖北银行分支机构开立存款账户;

(三)生产经营正常、信誉良好,且在金融机构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产品功能

实现票据零整互换,期限重组。

 

四、产品优势

该产品能够使企业获得低成本融资渠道,减少资金占用。

 

五、额度、期限和利率

原则上,原票到期日应先于新票到期日一个月,质票承兑业务原则上质押率不超过90%,但对信用情况良好、综合效益高的客户质押率最高可达到100%。原票到期后的托收款项,按照新票票面合计金额转入申请人保证金专户,作为新票的保证金,剩余款项划入申请人结算账户。

 

六、申请资料

客户申请办理质票承兑业务,应提供客户基础材料以及证明原票、新票交易真实性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