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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协议存款

一、产品定义

单位协议存款是指我行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面向保险公司、社保基金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等特定企(事)业法人开办的存款期限较长、起存金额较大,利率、期限、结息付息方式、违规处罚标准等由双方协商确定的人民币存款品种。

 

二、适用客户

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特定企业、事业法人,如保险公司、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及已完成或正在进行全省(自治区、直辖市)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改革试点的省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等,并在我行开立人民币结算账户的可申请开立人民币协议存款账户。

 

三、产品功能

丰富客户资金运用渠道,提高资金运用效益。

 

四、产品优势

一般协议存款的利率水平高于普通存款,可增加客户利息收入。

 

五、额度、期限和利率

(一)协议存款的起存金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

(二)协议存款合同期限为一般为五年以上(不含5年)。

(三)存款利率由商业银行与办理协议存款的机构协商确定,分为浮动利率和固定利率两种;结付息周期按存款合同条款执行,采用浮动利率的协议存款按分段方式计息。

 

六、申请资料

(一)单位开户申请书。

(二)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开立相应账户所需的证明文件原件。

(三)单位预留印鉴。

(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五)授权他人办理的,还应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授权书,以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