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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供货单质押贷款

一、产品定义

超市供货单是指以超市为付款人的应收账款,即超市供货商因向超市提供一定的货物而获得的要求超市付款的权利,包括现有的和未来的债权及其产生的收益。

超单质押授信业务是指供货商以其所有超单在本行进行质押担保,本行依据质押超单向申请人提供的用于经营与超单货物同类商品的专项贸易的流动资金贷款或银行承兑汇票的短期融资业务。

 

二、适用客户

超单质押授信业务对象是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中具有稳定的销售渠道且信誉良好的超市供货商。

 

三、产品功能

拓展供货商的融资渠道,解决其资金需求。

 

四、产品优势

担保方式创新,以超市供货单进行质押担保;融资方式多样,包括流动资金贷款或银行承兑汇票融资业务。

 

五、额度、期限、利率和费率

(一)超单质押方式授信业务的额度应根据申请人的信用状况、偿债能力和应收账款平均余额等具体情况合理确定,最高不超过所质押应收账款的70%。

(二)超单质押授信业务为短期授信业务,授信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授信期限内单笔信贷业务期限不超过超单兑付期限且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三)贷款利率、银行承兑汇票敞口风险管理费收费标准按照《湖北银行公司业务授信定价指导意见(试行)》执行。

 

六、申请资料

(一)超市根据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向我行出具的推荐函。

(二)申请人与超市签订的购销合同。

(三)我行要求的一般授信资料。

(四)我行要求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