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产品定义
房地产贷款是指与房产或地产的开发、经营活动有关的贷款,主要包括房地产开发贷款、保障性安居工程贷款等,不包括土地储备贷款、个人购房贷款。
房地产开发贷款是指向具备房地产开发资格的企业发放的用于开发建造向市场销售、出租等用途房产项目的贷款,包括商品住房开发贷款、商业用房开发贷款。
保障性安居工程贷款是指对符合本行准入条件的企业发放用于包括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房(公租房)、廉租房、限价房以及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国有工矿改造等涉及的相关房产开发等的贷款。
二、适用客户
对于房地产开发贷款,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经国家房地产业主管部门批准设立,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二)房地产开发资质。具有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其控股股东具有二级以上资质;
(三)借款人或其直接(间接)控股股东,或其直接(间接)控股的子公司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3年以上(自首个项目施工之日起计算);
(四)借款人或其所属集团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5万平方米以上;
(五)信用评级为BB级(含)以上;
(六)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0万元;
(七)已取得贷款证(卡)并在本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对于保障性安居工程贷款,借款人除符合上述规定之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或其控股股东具有房地产开发二级(含)以上资质;如借款主体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则仅限于支持地市级及以上城市的市级平台,且借款人须具有暂定或以上房地产开发资质(如监管部门有规定,则从其规定)。
(二)信用良好,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产品功能
(一)解决企业房地产项目开发的融资需求。
(二)提高企业项目开发进度,加速资金回笼,提升企业竞争能力。
四、产品优势
(一)贷款的发放、偿还与项目的开发、销售进度相匹配,节省财务成本。
(二)提供包括房地产开发贷款与房屋按揭贷款在内的全程金融服务。
五、额度、期限和利率
(一)房地产开发贷款期限应与项目资金回收周期相匹配。贷款期限一般为3年、原则上不超过5年;对于以本项目租金收入为主要还款来源(出租面积占总建筑面积50%以上)的优质商业用房项目可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10年,且要适当提高贷款条件。
(二)房地产开发贷款利率,应遵照以下孰高原则确定:
1.除总行级重点客户之外,其他客户或项目的贷款利率不应低于基准利率上浮20%的水平。
2.原则上应不低于当地银行同业利率条件。
六、申请资料
(一)房地产项目的相关资料。
(二)我行要求的一般授信资料。
(三)我行要求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