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信用卡消费分期和账单分期手续费率的公告
尊敬的湖北银行信用卡持卡人:
我行决定自2020年5月26日开始,对下列信用卡消费分期和账单分期手续费率进行调整:
一、消费分期和账单分期手续费
消费分期和账单分期手续费率调整为下表的差异费率:
期数 | 3期 | 6期 | 9期 | 12期 | 24期 |
每期手续费率 | 0.61% | 0.53% | 0.51% | 0.50% | 0.50% |
二、其他说明
1、若提前还款,则按提前摊销部分的5%收取手续费。
2、发布时间在本公告之前的宣传材料与本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公告内容为准。
3、持卡人如对本公告内容有疑问,欢迎致电我行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湖北)96599,(全国)400—85—96599。
特此公告
湖北银行信用卡中心
2020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