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校园贷”,又称非法校园网贷,是指一些网络贷款平台面向在校大学生开展的贷款业务。据调查,校园消费贷款平台的风控措施差别较大,个别平台存在学生身份被冒用的风险。此外,部分为学生提供现金借款的平台难以控制借款流向,可能导致缺乏自制力的学生过度消费。
1、非法“校园贷”常见形式
连环贷:主要指同一学生在多个借贷平台重复借贷,以贷养贷、拆东墙补西墙的行为。
多头贷:主要指由于过度消费、以贷还债等原因,从2家或2家以上的非法校园贷平台贷款。
创业贷:主要指以创业为名,让学生分发非法校园贷传单、成为校园贷代理,以从事非法校园贷为兼职。
培训贷:培训机构和非法信贷机构合作,培训者以分期付款的贷款方式作为培训费用,诱骗涉世不深的大学生。
刷单贷:主要指不法分子利用大学生求职心理,以贷款购物刷单获取佣金名义进行的新型诈骗。
裸条贷:不法放贷主体通过要挟借贷者以裸照或不雅视频作为贷款抵押的行为。
借条贷:对借款大学生,以自己需要还款保障为由,忽悠学生开出远超过借款金额的借条。
逾期贷:为收取逾期费,放贷人故意让借款人违约,比如还款时借故到外地,让借款人无法联系,或是设置苛刻的违约条款,比如“逾期还款”的时限是按小时甚至分钟计算。一旦逾期,借款人的债务就翻着倍地往上涨。
2、有关校园贷最新规定
针对近期部分互联网金融平台以大学校园为目标,通过诱导性营销,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诱导大学生过度超前消费,导致部分学生陷入高额贷款陷阱的现象,银保监会办公厅、中央网信办秘书局、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人民银行办公厅2021年2月21日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管理。
一是明确小额贷款公司不得向大学生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明确未经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一律不得为大学生提供信贷服务,要求放贷机构实质性审核识别大学生身份和真实贷款用途,不得以大学生为潜在客户定向营销,不得采用虚假、引人误解或者诱导性宣传等不正当方式诱导大学生超前消费、过度借贷,同时,组织开展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业务监督检查和排查整改工作。
二是加大对大学生的教育、引导和帮扶力度。
三是做好舆情疏解引导工作。
四是加大违法犯罪问题查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