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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岗再就业贷款

1.   产品定义:

下岗再就业贷款指本行发放,由专门担保机构或专项担保基金提供担保,用于支持下岗失业人员、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及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等客户群体进行再就业的贷款。

2.    适用客户:

符合国家政策的下岗再就业人员。

3.    贷款额度:

原则上个人申请下岗再就业贷款的最高额度为10万元,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合伙经营创办企业或组织起来创办企业,可根据当地政府职能部门的相关规定、人数和经营项目适当提高贷款额度。

4.   贷款期限:

原则上下岗再就业贷款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5.   贷款利率:

按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政策的相关规定,结合本行贷款定价管理的有关制度确定。

6.   受理范围:

与我行已签署合作协议的地区。

7.   温馨提示:

如遇国家信贷政策和我行信贷政策调整,上述产品相关条款将做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