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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20

根据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或“湖北银行”)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湖北银行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现就分红派息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元(含税)。其中,自然人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本行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

二、分红派息对象

根据湖北银行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2021年8月12日在本行股东名册中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三、红利派发起止日

2021年8月20日至2021年9月20日。每周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红利领取方式

(一)自然人股东领取方式

1.首次领取股利的自然人股东,需提供股东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颁发的股权证持有卡原件及复印件、分红派息账户说明(签字捺手印,见附件1)。授权他人代为领取的,除需提供以上资料外,另需提供授权委托书(签字捺手印,见附件2)、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已经办理股利领取手续的自然人股东,无需重复办理手续。若账户信息发生变更,应当按照首次领取股利方式办理账户信息变更手续。

(二)法人股东领取方式

1.首次领取股利的法人股东,需提供股东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颁发的股权证持有卡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在职证明(加盖公章,见附件3)、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由法定代表人签字,见附件2)、分红派息账户说明(加盖公章,见附件1)、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已办理委托股利领取手续的法人股东,无需重复办理手续。若账户信息发生变更,应当按照首次领取股利方式办理账户信息变更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股东用于领取红利的银行账户户名及身份信息原则上应当与股东信息一致。

(二)至今尚未办理确权登记的股东,须持有效证件到湖北银行进行确权登记并换发湖北银行股权证后方可办理红利领取手续。

(三)已办理确权登记但未办理股利领取手续的股东,请尽快来本行办理相关事宜,相关手续按照首次领取股利方式办理。

(四)依法将本行股权进行质押的股东,需向本行出具质权人和出质人开立的同意领取分红的函(质权人及出质人加盖公章,见附件4),方可领取现金红利。

(五)持有的本行股权存在冻结情形的股东,可凭有效法律文书或冻结解除后领取股利。

、联系方式

(一)本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7-87139211  027-87128720

   址:www.hubeibank.cn

(二)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7-87575650

网址:www.china-wee.com

 

附件1.doc

附件2.doc

附件3.doc

附件4.doc

 

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