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理财产品说明书约定,我行拟对“湖北银行紫气东来鑫宝系列开放式7天人民币理财计划”(以下简称“本产品”)的业绩比较基准及固定管理费率条款进行调整。该调整会影响本产品的业绩比较基准和固定管理费率的公告频率,请您务必关注,并仔细阅读更新后的产品说明书,充分理解该调整,如有任何疑虑,请及时与销售服务机构联系。该产品说明书的修订自2021年4月29日起生效。如您不同意以上修改后的理财产品销售文件,请于2021年4月29日前在本产品开放期内赎回本理财计划;2021年4月29日前未赎回的,视为同意并接受前述调整。
调整的主要内容为:
(一)业绩比较基准:
原条款:
湖北银行作为本产品的管理人,设立业绩比较基准。本产品为净值型产品,其业绩表现将随市场波动,具有不确定性,产品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并在每个周期认购/申购确认日前5个工作日内,通过湖北银行官网(www.hubeibank.cn)公布产品业绩比较基准(扣除销售手续费、银行固定管理费、托管费、估值外包费等)。该业绩比较基准并非湖北银行向投资者保证或承诺支付的收益率。
新条款:
湖北银行作为本产品的管理人,设立业绩比较基准。本产品为净值型产品,其业绩表现将随市场波动,具有不确定性,产品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并在申购确认日前5个工作日内,通过湖北银行官网(www.hubeibank.cn)公布产品业绩比较基准(扣除销售手续费、银行固定管理费、托管费、估值外包费等)。该业绩比较基准并非湖北银行向投资者保证或承诺支付的收益率。
(二)本理财计划固定管理费率
原条款:
本理财计划固定管理费率:湖北银行在每个周期认购/申购确认日前5个工作日内,通过湖北银行官网(www.hubeibank.cn)公布固定管理费率。
新条款:
本理财计划固定管理费率:0.3%/年,后续如有调整以我行公告为准。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湖北银行的支持!敬请继续关注湖北银行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6日
附件:湖北银行紫气东来鑫宝系列开放式7天人民币理财计划0001期产品说明书(2021年04月第1版第2次修改).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