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小微企业客户:
根据《湖北省银行账户自律公约第2号——小微企业简易开户服务》有关规定,遵循风险防范为本、安全与效率并重的服务原则,本行将于2022年6月20日起全面推广小微企业简易开户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公告如下:
一、开户服务标准
(一)服务对象
符合国家市场监管局小微企业库(http://xwqy.gsxt.gov.cn/)入库企业判定标准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
(二) 账户权限
暂不开通网银等非柜面的支付功能,可通过柜面正常办理资金收付,可开通公共事业费(包括水、电、气等公用事业费用及税款、社会保险费等)代扣代缴功能。不配发单位结算卡。
(三)开户资料
1.营业执照原件或电子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他人办理的,还应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授权书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单位公章及预留印章(单位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名章/负责人名章)。
(四)开户流程
(五)开户预约渠道
1.省工商预约:新注册企业可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全流程完成营业执照的申领和预约开户服务;
2.官网预约:登陆湖北银行官网(http://www.hubeib
ank.cn)—对公存款—单位客户预约开户;
3.电话预约:电话联系对公营业网点预约企业开户。
(六)资费标准
开户及其他服务收费标准,以本行官网或各营业网点公示的《湖北银行服务价格表》为准。
办理时限
对于符合小微企业简易开户条件且不存在异常开户情形的企业,本行于客户提交预约开户申请当日至迟下一个工作日联系客户,客户可在3个工作日内持相关开户证明文件到预约网点办理开户业务,本行开户手续在1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风险提示
小微企业应当对开户申请书所列事项及相关开户证明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申请企业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不得出租、出借、出售账户,不得利用银行结算账户从事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不得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违法犯罪,仍使用该账户提供犯罪便利。如经核实被认定存在利用账户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本行将按规定移送相关单位予以处理,企业将在5年内无法使用所有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无法正常网上支付、网上各类消费及购物等,并在5年内不能新开户。
咨询投诉电话:027-87112251,027-87139082
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