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6元(含税)。其中自然人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本行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
二、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2012年12月31 日在本行股东名册中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三、红利派发起止日
2013年2月28日至2013年4月30日。
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2:30-4: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红利派发机构及地址
机构: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街1号光谷资本大厦五楼,邮编:430000。
五、红利领取方式
(一)已将在本行开立的账户信息进行登记并对此次红利派发事项签字确认的股东由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直接将红利划到股东指定账户。
(二)其他股东红利领取方式为现场领取,领取时须携带以下证件或资料:
个人股东:凭股权证持有卡、本人身份证(原件);替他人代办的,除需提供股权证持有卡、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外,代办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法人或机构股东:凭股权证持有卡、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备注:法人或机构股东现场领取红利的,需提前一个工作日与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预约。)
六、重要提示
参与组建湖北银行的原五家城商行(宜昌、襄阳、荆州、黄石、孝感)股东,须进行登记确权并换发湖北银行股权证后方可持相关有效证件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领取2011年度红利。
七、联系人及方式:
湖北银行办公室 程远才:027—87139115 王 波:027—87139006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狄 瑾:027--87575652
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