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和本行章程规定,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4年4月19日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时间:2014年4月19日(星期六)下午2:00
(四)会议地点:湖北银行大厦A座5楼会议室(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81号)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六)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4月10 日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请参会股东最迟于4月18日16:00前以电话或传真方式予以回复确认。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湖北珞珈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会议内容
(一)审议《湖北银行2013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湖北银行2013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湖北银行2013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四)审议《关于湖北银行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五)审议《关于湖北银行2014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六)审议《关于湖北银行201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七)审议《关于聘请201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费用的议案》
(八)审议《关于湖北银行增资扩股的议案》
(九)审议《关于湖北银行股份转让的议案》
(十)审议《关于湖北银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十一)审议《关于湖北银行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十二)审议《关于湖北银行外部监事津贴制度的议案》
(十三)审议《陈大林董事长2013年度履职评价报告》
(十四)审议《关于湖北银行高级管理人员2013年度薪酬核定的报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3年4月19日9:00-14:00
(三)登记地点:湖北银行大厦A座5楼会议室(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81号)
(四)登记要求: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股权证持有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权证持有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持身份证原件和股权证持有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股权证持有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四、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81号
联系人:丁华春 张晓林
电话:027-87139115 15871960058
传真:027-87139115
邮编:430070
特此通知。
附件:
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