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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和调整部分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7-07-27

尊敬的客户:

您好!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银监会关于取消和暂停商业银行部分基础金融服务收费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7〕1250号)规定,自2017年8月1日起,我行对部分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进行调整,现公示如下:

收费项目

调整前

调整后

服务价格

优惠政策

服务价格

优惠政策

个人异地本行柜台取现手续费

每笔取现金额的0.5%,最高收费50元

暂免

取消

 

银行汇票工本费

每份0.48元

 

暂免

 

本票工本费

每份0.48元

 

暂免

 

银行汇票挂失费

按票面金额0.1%(不足5元收取5元)

 

暂免

 

本票挂失费

按票面金额0.1%(不足5元收取5元)

 

暂免

 

银行汇票手续费

每笔1元

 

暂免

 

本票手续费

每笔1元

 

暂免

 

小额账户管理

3元/季

暂免

3元/季,本行唯一账户免费

暂免

年费

1.借记卡:普通卡10元/卡/年;金卡240元/卡/年;白金卡600元/卡/年;钻石卡1200元/卡/年。                                           2.信用卡:普卡主卡100元/年,附属卡50元/年;金卡主卡200元/年;附属卡100元/年;白金卡主卡588元/年。

1.普通借记卡(除武当山灵卡外)暂免;金卡享5折优惠;白金卡、钻石卡暂免。2.普通信用卡、金卡信用卡首年免年费,每年刷卡6次免次年年费;白金卡通过5万积分冲抵次年年费;公务卡和其他指定卡种免年费。

1、借记卡:普通卡10元/卡/年,本行唯一账户免费;金卡240元/卡/年;白金卡600元/卡/年;钻石卡1200元/卡/年。                                           2.信用卡:普卡主卡100元/年,附属卡50元/年;金卡主卡200元/年;附属卡100元/年;白金卡主卡588元/年。

1.普通借记卡(除武当山灵卡外)暂免;金卡享5折优惠;白金卡、钻石卡暂免。2.普通信用卡、金卡信用卡首年免年费,每年刷卡6次免次年年费;白金卡通过5万积分冲抵次年年费;公务卡和其他指定卡种免年费。

五、特别规定账户服务

调整前 

调整后

对于我行银行客户账户中(不含信用卡)没有享受免收账户管理费(含小额账户管理费)和年费的,应根据客户申请,为其提供一个免收账户管理费(含小额账户管理费)和年费的账户(不含信用卡、贵宾账户)

根据客户申请,对其指定的一个本行账户(不含信用卡、贵宾账户)免收年费和账户管理费(含小额账户管理费,下同)。客户未申请的,主动对其在本行开立的唯一账户(不含信用卡、贵宾账户)免收年费和账户管理费。

详细情况请参见《湖北银行收费价格表》(2017版修订)。如您有任何疑问,欢迎联络我行各分支行,或致电我行客户服务热线96599 或400-85-96599垂询。

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