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和本行章程规定,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5年6月5日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时间:2015年6月5日(星期五)下午14:30
(四)会议地点:湖北银行总部16楼(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中北路86号汉街总部国际8栋)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六)出席对象:
1、截止2015年5月31 日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请参会股东于6月4日前以电话或传真方式对参会予以确认。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湖北珞珈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会议内容
(一)审议《湖北银行2014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湖北银行2014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湖北银行2014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四)审议《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五)审议《关于湖北银行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六)审议《关于湖北银行2015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七)审议《关于湖北银行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八)审议《关于聘请201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费用的议案》
(九)审议《2014年外部监管意见及整改情况的报告》
(十)审议《关于选举张恩强为湖北银行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十一)审议《湖北银行监事会对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履职评价管理办法》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5年6月5 日9:00-14:30
(三)登记地点:湖北银行总部16楼
(四)登记要求: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股权证持有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权证持有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持身份证原件和股权证持有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股权证持有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四、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86号汉街总部国际8栋
联系人:丁华春 张晓林
电话:027-87139115 15871960058
传真:027-87139211
邮编:430077
特此通知。
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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