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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5-05-13


   根据《公司法》和本行章程规定,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565日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时间:201565(星期五)下午1430

    (四)会议地点:湖北银行总部16楼(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中北路86号汉街总部国际8栋)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六)出席对象:

     1、截止2015531 日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请参会股东于64日前以电话或传真方式对参会予以确认。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湖北珞珈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会议内容

(一)审议《湖北银行2014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湖北银行2014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湖北银行2014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四)审议《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五)审议《关于湖北银行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六)审议《关于湖北银行2015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七)审议《关于湖北银行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八)审议《关于聘请201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费用的议案》

(九)审议《2014年外部监管意见及整改情况的报告》

(十)审议《关于选举张恩强为湖北银行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十一)审议《湖北银行监事会对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履职评价管理办法》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56900-14:30

    (三)登记地点:湖北银行总部16

    (四)登记要求: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股权证持有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权证持有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持身份证原件和股权证持有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股权证持有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四、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86号汉街总部国际8

     联系人:丁华春  张晓林

     电话:027-87139115  15871960058

     传真:027-87139211

     邮编:430077

     特此通知。

                        

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514



附件:

湖北银行股东大会代理出席授权委托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