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行定于2017年6月2日开始发行2017年第四期大额存单,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产品简介
个人大额存单是由我行发售的,面向个人客户的记账式大额存款凭证,是存款类金融产品,属一般性存款。
发售信息
第四期发售人民币标准类固定利率大额存单,总额度13亿元,个人投资人认购大额存单起点金额不低于20万元,存期分为:
1、18个月,利率:2.94%,额度:10亿元。
2、 3年期,利率: 3.9%,额度: 3亿元。
起始日至终止日:
十八个月期:2017年6月2日至2017年7月30日;
三年期:2017年6月2日至2017年6月30日。
发售渠道
湖北银行全辖各营业网点
发售对象
凡在我行开立活期账户的个人客户均可持本人实名制有效身份证件到我行营业网点柜台购买。
产品优势
收益率高:本产品利率较同期限现有定期存款更具竞争力。
流动性好:本产品可办理全部/部分提前支取、质押贷款。
安全性强:本产品保本保息,不存在本金和收益损失风险。
友情提示:
第四期产品可办理全部/部分提前支取,但只要是提前支取,提前支取部分,按存款活期标准利率进行利息兑付。
第四期产品不可自动转存,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第四期产品额度有限,先到先得,售罄为止。
特此通知。
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