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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售第七期-第十一期单位大额存单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7-05-10

各分行、武汉城区支行、总行营业部、直属支行:

我行从2017年3月开始发行第七期-第十一期单位大额存单,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产品简介

单位大额存单是指本行面向非金融机构投资人发行的、以人民币计价的记账式大额存款凭证, 是本行存款类金融产品, 属一般性存款。 

    发售信息

第七期发售人民币标准类固定利率大额存单,总额度0.3亿元,投资者认购大额存单起点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存期:36个月,利率:3.7%。

第八期发售人民币标准类固定利率大额存单,总额度0.1亿元,投资者认购大额存单起点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存期:36个月,利率:3.9%。

第九期发售人民币标准类固定利率大额存单,总额度0.32亿元,投资者认购大额存单起点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存期:1个月,利率:1.6%。

第十期发售人民币标准类固定利率大额存单,总额度0.2亿元,投资者认购大额存单起点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存期:18个月,利率:3.1%。

第十一期发售人民币标准类固定利率大额存单,总额度0.15亿元,投资者认购大额存单起点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存期:18个月,利率:2.95%。

    发售渠道

湖北银行全辖各营业网点 

    发售对象

凡在我行开立活期账户的单位客户需提交开户申请书和转账支票,并预留印鉴,到我行营业网点柜台购买。 

    产品优势

  收益率高:本产品利率较同期限现有定期存款更具竞争力;

流动性好:本产品可办理全部/部分提前支取、质押贷款;客户办理提前支取时,支取金额利率享受活期利率。

安全性强:本产品保本保息,不存在本金和收益损失风险。 

    友情提示

单位大额存单产品可办理全部/部分提前支取,但只要是提前支取,提前支取部分,按存款活期标准利率进行利息兑付。

单位大额存单产品不可自动转存,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单位大额存单产品额度有限,先到先得,售罄为止。 

   特此通知。 

 

 

                        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3月